一、产品自己亲身体验之后,再转介绍给别人。
二、遵循合法、公平、自愿、平等、诚信原则,秉持公认的商业道德从事经营活动。
三、以下人员不得参与盟友推广:
1、未满18周岁的人员;
2、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;
3、全日制在校学生;
4、公务员和现役军人;
5、境外人员;
6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兼职的人员。
四、不得对产品的用途、性能、功效、用法用量等做夸大、失实的宣传,更不得欺骗、误导消费者。
五、维护康福寿名誉及形象,不可做任何有损公司及产品,商标或商业名称的名誉及形象的行为。
六、凡是有以上行为的盟友及创友会员,不听公司市场人员劝阻的,一律给予除名处理,不再享有盟友及创友会员的奖励权益,视为自动放弃。
本须知解释权归北京康福寿途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所有。
2018年3月18日
康福寿市场 公告